国家卫健委印发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

3月18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的通知”,其中对医院应用信息化为患者提供智慧服务的功能和患者感受到的效果两个方面进行评估,分为0级至5级。

医院智慧服务是指医院针对患者的医疗服务需要,应用信息技术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加强患者信息互联共享,提升医疗服务智慧化水平的新时代服务模式。电子病历、医院运营、教学、科研等信息化建设情况不在本评估范围内。

一、评估等级

(一)0级:医院没有或极少应用信息化手段为患者提供服务。医院未建立患者服务信息系统;或者在挂号、收费、检查、检验、入出院、药事服务等环节中,面向患者提供信息化服务少于3个。患者能够通过信息化手段获取的医疗服务信息较少。

(二)1级:医院应用信息化手段为门急诊或住院患者提供部分服务。医院建立服务患者的信息系统,应用信息化手段对医疗服务流程进行部分优化,在挂号、收费、检查、检验、入出院、药事服务等环节中,至少有3个以上的环节能够面向患者提供信息化服务,患者就医体验有所提升。

(三)2级:医院内部的智慧服务初步建立。医院应用信息系统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流程,能够为患者提供智慧导医分诊、分时段预约、检查检验集中预约和结果推送、在线支付、床旁结算、生活保障等智慧服务,患者能够便捷地获取医疗服务相关信息。

(四)3级:联通医院内外的智慧服务初步建立。电子病历的部分信息通过互联网在医院内外进行实时共享,部分诊疗信息可以在院外进行处理,并与院内电子病历信息系统实时交互。初步建立院内院外、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医疗服务流程。

(五)4级:医院智慧服务基本建立。患者医疗信息在一定区域内实现互联互通,医院能够为患者提供全流程的个性化、智能化服务,患者就诊更加便利。

(六)5级:基于医院的智慧医疗健康服务基本建立。患者在一定区域内的医院、基层医疗机构以及居家产生的医疗健康信息能够互联互通,医院能够联合其他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全生命周期、精准化的智慧医疗健康服务。

二、评估方法:

采用定量评分、整体分级的方法,综合评估医院智慧服务信息系统具备的功能、有效应用范围、技术基础环境与信息安全状况。

(一)局部应用情况评估:

按照患者诊前、诊中、诊后各环节应涵盖的基本服务内容,结合医院信息化建设和互联网环境, 围绕17个评估项目分别对医院智慧服务信息系统的功能、有效应用范围进行评分。

(1)功能评分。

(2)有效应用范围评分。

(二)整体应用水平评估:

按照总分、基本项目完成情况、选择项目完成情况得到评估结果,分为0—5级共六个等级

(1)医院智慧服务信息系统评估总分。

(2)基本项目完成情况。

(3)选择项目完成情况。